未辦繼承標售不動產招標公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分公司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大德段029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4.29(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69,12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7,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旗南段02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4.49(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1,803,07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81,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旗南段02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4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農業區
標售底價(元):
506,5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1,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廣福段066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5.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80,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9,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東昌段11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2.0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727,03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3,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東昌段116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6.7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200,45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21,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北溪洲段07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4.52(持分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532,9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北溪洲段081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37.8(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733,0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中溪洲段11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283.06(持分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74,85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8,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南溪洲段096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30.09(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21,15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3,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新光段040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50.59(持分2/15)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54,134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吳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欉仔坑段086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8.0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02,71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1,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欉仔坑段086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5.08(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128,7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3,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欉仔坑段086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1.4(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004,1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1,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欉仔坑段086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25.95(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836,01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欉仔坑段08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799,2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0,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山區得湖段00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43.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67,183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8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正惠。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旗津區旗汕段0672-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34,6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大社區翠屏段028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76(持分132/518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住二)
標售底價(元):
480,54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9,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岡山區大仁段05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30,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岡山區灣裡段118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8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乙種工業區
標售底價(元):
535,75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岡山區大紅段042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1(持分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車站專用區
標售底價(元):
905,47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1,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土葛。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附1記載:應明訂土地容許使用項目、建蔽率、停車空間、退縮規定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災等事項,並經縣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納入計畫書規定,並於申請開發建築時,研擬整體開發計畫報經縣政府審查核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段02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持分1/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61,7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段02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55(持分1/1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61,778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7,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店鎮段0580-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12(持分1/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78,4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8,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鳳宮段0731-000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持分5200/3675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標售底價(元):
138,6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港墘段008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01,48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1,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高鳳段024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2(持分1/7)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26,12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3,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高松段0111-002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08(持分1/2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619,69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62,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小港區港和段二小段03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標售底價(元):
3,967,0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97,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1499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特定商業專用區
標售底價(元):
933,86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9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新生段08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62(持分1/9)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430,14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4,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段二小段0007-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02(持分1547/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66,68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7,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段二小段0007-00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3(持分1547/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81,72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9,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段079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43(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68,02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47,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湯春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覆鼎金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段08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3.09(持分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283,26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229,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湯春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覆鼎金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三民區中華段二小段07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8(持分6/3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二種特定商業專用
標售底價(元):
67,6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0505-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3(持分1800/144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道路用地
標售底價(元):
1,911,51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9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丁才。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地上登記有第三人所有房屋(同段214建號),非屬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左營區左南段09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8(持分8/6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3,648,28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5,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苓雅區苓東段05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第四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1,311,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3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燕巢區南勢崙段003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21.81(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96,427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70,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德旺。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頂厝段0991-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97(持分30/1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573,27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58,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清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地號接鄰高雄市歷史建築「林園港埔黃家(江夏派)古厝」定著土地範圍內。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38、42條規定,於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前,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文化資產主管機關審查並通過後始得為之。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廣應段035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9.75(持分2067/1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053,292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06,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鳳芸段1014-000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3(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4,37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馴駿。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林園區鳳芸段101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55(持分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15,625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42,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李馴駿。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梓官區梓信段054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725.11(持分36/1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144,546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115,000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梓官區赤崁新段12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617.3(持分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1,081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郭春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不動產標示: 高雄市甲仙區東阿里關段0690-0003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632(持分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59,040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36,000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潘劉晴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地號距離受監管保護之高雄市疑似考古遺址「五里埔遺址」500公尺範圍內。建議於土地開發前聘請考古遺址相關學者專家做實際評估報告,並送高雄市文化局備查。為避免觸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第107條之規定,本案土地後續開發期間如發現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之建造物、疑似考古遺址或具古物價值者,請依前開法令第33、57及77條規定,立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通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處理。如發現具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價值者,亦請依前開法令第88條規定,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報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7-335-1278 分機29 台灣金服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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